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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语境下的印章,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特定主体的“人格物”。某一特定主体拥有印章,不仅是行使权力的表现、也是对外作出作出意思表示的表现。公司印章是公司对内管理、对外交往的“信物”。 公司在某一特定的文章上加盖公司印章,一般即可代表公司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加盖了公司印章的文件、合同、信函等,一般推定为是公司意志的体现。为了深入分析公司持有多枚印章、伪造印章、私刻印章、偷盖印章签署的法律文件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我们收集和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和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的近百个相关案例,并对这些案例进行梳理和归类整理,梳理出裁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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