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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民法典制定于19世纪末期(1898年通过),对日本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该法典虽经2004年大修改,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财产法部分仍显不足以应对社会结构和经济环境的变化。 因此,法学界和政府均认为民法(债权法)有全面修改的必要。在此背景下,2009年,以镰田?(时任早稻田大学法科大学院院长,2010年至今任校长)为首的法务省法制审议会民法(债权关系)部会开始了民法(债权法)修改法案的审议工作。2015年3月,内阁将法案提交国会,众参两院经过两年多的审议,于2017年5月26日通过《关于民法部分改正的法律》,官报于6月2日公布该法的全文。至此,完成了财产法部分百年来的首次全面、重大修改。以下,将详细介绍此次日本民法修改的经过和主要修改内容,并探讨其对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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